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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和《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静海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思维、变革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用碳达峰、碳中和引领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转型。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超过10%,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提高至38%,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0.5%,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我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以上,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超过40%,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突出发展,围绕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六大产业实施串链补链强链工程,引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工业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水平。
1.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实施制造业强区战略,积极服务“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以创新为核心动力,统筹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强化碳排放对产业发展引领作用,全力打造先进制造创新区。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稳步推进电能替代,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以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为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制造业发展赋能,探索“互联网+”绿色制造新模式,支持区内重点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改造,加快建成一批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绿色工厂,实现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5%。
2.积极构建低碳工业体系。依法依规有序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已退出产能的设备不得恢复生产。实施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串补强链工程,推动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强链”做优,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新链”做大,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培育形成一批链主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进一步串联关键环节,补齐薄弱环节,强化优势环节,全面提升工业发展能级,壮大新动能底盘。到2025年,全区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5%。
3.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办法,禁止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步伐,引导和鼓励钢材加工企业开展就地提升改造、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鼓励有色行业采用绿色工艺,加快产业改造升级,做精做长产业链,推广应用清洁高效生产工艺、技术;大力提升废铜资源化回收利用水平,支持企业采用废铜电炉工艺。引导金属制品重点企业开展工艺技术改造,推动生产工艺提升和行业转型升级。鼓励橡胶和塑料制品企业应用绿色环保型助剂,开发绿色制品工艺技术,加快传统轮胎等制品生产过程中的绿色化改造。加大金属表面处理业技术改造力度,源头减少盐酸使用量,推进产业集约化、精细化、绿色化发展。进一步提升铸造工艺及装备水平,显著提高高端铸造行业产能及产量占比。加快平板玻璃企业全氧、富氧、电熔等工业窑炉节能降耗技术应用,推动改造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低碳生产线,推广实现窑炉碳捕集、封存与利用技术的产业化示范。加大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可再生能源、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对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聚焦低碳原料替代、能源梯次利用等关键技术,推进生产制造工艺革新和设备改造,减少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
4.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建立管理台账,以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钢铁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两高”项目审批准入,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前,深入论证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规性,科学稳妥推进项目立项;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建立已开工项目信息清单,复核节能、环保、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检查落实产业政策等情况,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梳理并形成台账,排查节能减排潜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节能技术改造,加强用能管理。对于能耗量较大的存量项目,加强引导,支持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和排放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管,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确保新建项目符合区域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重点监管项目落实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性,定期组织节能、环保等专项执法行动。严禁审批新建“两高”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二)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紧紧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巩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补齐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链条,构建起新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突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矿山”、“城市油田”、“城市森林”、“三城”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两网融合”,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应用场景融入,形成线上线下于一体、辐射京津冀乃至全国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构建覆盖回收、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企业采取市场化合作运营模式,建立或整合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优化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产业链。到2025年,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覆盖京津冀城市群。
2.补齐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链条。依托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城市矿产”基地,做强静脉产业、培育动脉产业,构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共生型产业体系。拉长传统再生资源产业链长度,巩固优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加工产业,扩大“四机一脑”和“类小家电”的拆解和下游精深加工规模,形成再生塑料、再生玻璃、复合材料、电子元件等高附加值产品。推进报废机动车精细化回收拆解,重点引进发动机等零部件再制造等企业,逐步扩大再制造能力。采用国际适用技术和环保技术,全面优化废塑料加工处理工艺,提升新型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水平,形成循环性的废旧塑料再生利用产业链条。挖掘高端装备制造再制造深度,聚焦废旧工程机械、机床再制造领域,重点引进隧道机械、起重机机械、港口机械等工程机械和机床再制造企业,实现最大限度循环利用成套机械旧设备;基于园区废弃电器电子产业基础,重点延伸引进办公设备再制造企业和医疗设备中硬性设备、医用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及X光等医疗设备核心零部件再制造企业。推动传统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提质升级,进一步拓展延伸再生有色金属产业链。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建设,鼓励现有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拓展新能源汽车综合利用业务,建立新能源汽车逆向产业体系,构建全生命周期动力电池产业链。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拓展建筑垃圾制再生骨粉配套装配式建筑部件产业项目,实现区域大宗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98%以上,园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率达到91.5%以上,园区报废汽车资源化率达到92%以上。
专栏2 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链构建 |
3.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推进园区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着力提高园区产业循环化程度,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解、深加工和再制造等上下游企业循环生产,促进园区内不同产业间物质和能源的低碳循环、资源共享;探索新能源动力电池等重点产业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管理,实现源头、生产、产品及综合利用的低碳化。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园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到2025年,完成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循环化改造。到2030年,市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合理配置环卫配套设施,优化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建立“转运+直运”的垃圾运输模式,完善“村街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理”的垃圾收运设施网络,实现城乡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加快非常规水源工程,提升再生水利用率,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巩固煤炭清零成果,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禁止新建燃煤自备机组和燃煤锅炉,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动能源供给端和消费端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统筹考虑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科学确定可再生能源开发类型和模式,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加快开发太阳能,充分利用低效闲置和废弃土地、坑塘水面、农业大棚、农田沟渠、建筑屋顶等资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结合区域资源条件,重点在沿庄镇、唐官屯镇、子牙镇、中旺镇等区域规划建设风电项目,推动低风速风电形成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建设分散式风电,实现分散风能就地利用。稳妥提升杨成庄乡、大邱庄镇等区域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推动区新能源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建设,鼓励在资源和应用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争取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就近消纳,提高终端绿色电力利用比例。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80万千瓦;到203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增长。
2.强化天然气保障。稳定天然气供应渠道,进一步深化与上游供气单位的战略合作,巩固多气源多方向的供气格局,保障全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工业燃料、公共服务等领域高效科学利用天然气,鼓励大型建筑、工业园区等冷(热)负荷集中区域建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完善车用LNG、CNG加气站布局。到2025年,全区天然气消费量提高至15亿立方米以上。
3.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大同—天津南特高压通道和天津南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工程建设,拓展跨区域送电通道,提高静海区外受电能力。加强220千伏电源和110千伏电网目标网架建设,有序推动35千伏变电站升压改造,持续推动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率先建成新型电力系统,打造智能、灵活、坚强电网,促进清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到2025年,新能源消纳率达到100%。持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新型储能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储能”发展模式,鼓励企业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到2025年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配置不低于15%储能设施;推动电力负荷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建设分布式发电和配套储能系统;鼓励储能设施参与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探索建立储能参与的辅助服务共享分摊新机制;鼓励可再生能源、储能企业与有意愿的工商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加快能源互联网建设,发展能源互联网、源网荷储一体化、分布式清洁能源等高效利用能源的产业。积极探索综合能源服务与生态环境保护、新型智慧城市等融合发展,逐步实现供给侧以电为主、多能互补集成优化,需求侧存量高耗能项目挖潜增效改造,推动绿色低碳节能的能源消费方式,试点推进电动汽车等灵活负荷的柔性响应应用。
(四)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坚持节约优先,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持续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节能管理源头化,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全面推行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节能管理精细化,严格落实天津市用能预算管理要求,强化用能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对符合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能效环保指标先进项目的用能保障。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节能管理标准化,完善能源计量体系,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进节能管理法治化,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区级节能监察体系,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组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程,持续深化工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围绕钢材加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政策,发挥价格引导作用。鼓励重点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加快节能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推行工业清洁生产,在取水量大、双超双有、产废量100吨以上及耗能大户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引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清洁化、绿色化生产水平,促进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持续推动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中旺航空产业园等重点区域率先完成绿色园区创建,到2025年,绿色园区力争达到2家。组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针对重点企业的主要工序、重点用能系统等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到2025年,累计完成80家企业节能诊断服务。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有序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推进工业锅炉、电机、配电变压器、内燃机、照明等通用设备节能改造和系统能效提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定期开展重点用能设备电平衡和热效率测试,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落实绿色低碳要求,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全面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快构建“一主一新多点、两心两带多廊”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严格控制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镇空间开发格局,避免城镇用地摊大饼式无序扩张。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围绕国家装配式产业基地、智能建造试点城市重点示范区域、国家绿色建材应用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推进装配式建筑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智慧化施工、智能化运维,推动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鼓励开展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到2025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工业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100%。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防止大拆大建。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和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实施。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一星标准及以上标准设计和运行;强化绿色建筑标识和绿色建筑质量监管,提高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将绿色建筑管理纳入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全过程管理程序,鼓励开展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持续推广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探索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领域率先开展节能改造或绿色化改造示范。到2025年,新建城镇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五步建筑节能标准,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供暖热源系统节能运行管理改造比例不低于15%。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依托电制热(冷)技术推进公共建筑供热(冷)清洁化,重点在医院、酒店、商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广电热泵、电锅炉、电蓄冷技术,高效满足建筑用热(冷)需求。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和5G技术应用,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家电、“全电厨房”,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推进分布式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各种热泵在建筑中多元化、规模化应用,不断提升太阳能光热和浅层地热能应用的品质和效率。全面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与应用,鼓励工业厂房、商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建设兆瓦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融合静海乡村风貌和发展规划,开展分散式风电可行性研究,打造乡村风电新标杆。鼓励资源丰富、消纳能力好的村庄发展户用屋顶光伏。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农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改造,巩固农村清洁取暖成果。全方位推进太阳能热水、生物质发电、空气源热泵等新型能源产品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逐步扩大农村地区清洁能源的应用规模和使用范围。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夯实农村能源网络结构,降低农民用能成本,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农业生产绿色技术应用,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建设一批智能连栋温室、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大力发展电温控、智能电养殖技术,推广农产品电烘干、电加工技术和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技术。
(六)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一体推进,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补齐高速铁路、公路、轨道交通等发展短板,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优化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交通工具,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老旧柴油货车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公交、城市邮政、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应用。到2030年,区域内部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电动化比例、城际运输车辆混合动力比例、远距离道路货物运输车辆LNG比例达国家规定标准。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9.2%。
2.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推进货运铁路专线建设,2025年前,完成唐官屯货运专线建设并投入运营;提高大型工业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持续提高“公转铁”运输比重,打造京津冀“海铁”、“公铁”联运集散地。推广“散改集”+多式联运,扩大多式联运承运公司规模,2025年运输距离超过500公里大宗货物的企业多式联运最低比例达到50%。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发挥“无车承运人”国家试点企业作用,推广无车承运物流模式,到2025年建成或引入2家货物类型网络货运平台,形成区域物流运输服务平台。合理配置城乡物流配送点,构建以综合物流中心(物流园区)、公共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城区配送网络。加快村邮站、村驿站、村级服务站等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搭建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便民商业网络。
3.着力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积极争取津雄高铁过静海设站事宜,推动静海形成东西向津雄高铁、南北向津沧城际的两线一枢纽“十”字型高速铁路网规划格局。加快市域(郊)铁路津静线一期建设,有序推动国际医学城、团泊西轨道站点交通接驳设施建设,稳妥推进市域(郊)铁路津静线二期建设,建成以轨道交通为骨架静海—市区客运系统。优化城乡公共交通系统,优化往周边区域的公交线路,共建区域快速公交走廊;结合轨道交通的建设和城市用地开发,稳步推进区内常规公交线网优化工作,推进“全域公交”发展,到2025年乡镇—城区公交线网初具规模。优化慢行交通出行环境,加大共享单车、共享电车投放,到2025年区内各主要出行小区附近完成共享车辆布设。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4.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枢纽场站等绿色升级改造,有条件的普通公路按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强化资源材料循环高效利用,推进公路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推动路面旧料和废旧轮胎循环利用,鼓励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在交通建设领域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干线公路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回收率达到100%、循环利用率达到95%。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到2025年,推动构建静海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非核心区域公共充电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建成公用充电桩不少于500 台。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到2025年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重点运载装备运行状态数据采集率达到100%。
(七)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推进水林田湖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详细规划为基础,全区统一、相互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布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将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加强生态保护、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依法盘活闲置低效和批而未供土地。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区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3.81%。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积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加快推动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以林下作物种植为主导的特色林下经济发展;着力发展生态旅游,不断促进农业功能向生态旅游转变。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案力度,拓宽案件办理广度和深度。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大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建设与保护,科学开展植树造林,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建立林海循环经济示范区林业碳汇基础数据库,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10.5%;到203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力争有所增加。以团泊湖为依托,推进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和东淀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快实施生态补水等工程,完善湿地管护体系,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安全,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3.推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科学合理施用化肥,集成推广“精、调、转、替”等减肥技术、集成侧深施肥、机械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模式,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保护土壤生物多样性,逐步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保护性耕作、休耕轮作、退化耕地治理,改良土壤结构,增加耕层厚度,培肥地力、控污修复,不断提升土壤固碳潜力。深入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拓宽秸秆资源化利用途径,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稳步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鼓励秸秆青贮、黄贮离田外运饲料化利用,减少秸秆露天焚烧温室气体排放。统筹发展绿色低碳生态循环农业,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同步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推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探索发展以水产养殖业为主体的碳汇渔业,积极推进团泊镇、陈官屯镇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工程。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探索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畜禽固体粪肥的收集、处理和利用体系。推动农膜回收利用,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规模养殖企业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围绕循环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1.加快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搭建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强循环经济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创新,支持企业申报相关领域课题,强化与高校院所的技术联合攻关。全力推进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为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提供示范。
2.加快新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储能、动力电池等技术研究,鼓励企业开展钛酸铁锂及氢燃料电池技术攻关,提高动力电池模组封装和系统集成能力,优化电池管理系统,鼓励企业开拓动力电池应用市场,率先发展高可靠性氢燃料电池专用车和商用车。加强动力电池监测检测技术平台建设,拓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围绕正负极材料、隔膜等,开展资源再生利用的技术、设备、工艺研发和应用,提升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水平。科学开发利用氢能,加强氢能“制储输用”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快制氢、储氢、加氢设施建设,形成涵盖储—运—加—用的全产业链。
3.加快新材料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引导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落实住建部“2+3”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就构件和部品部件的常用尺寸进行协调统一,提高智能建造设计、生产、施工效率,进一步降低构件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科研院所、企业高校、联盟内企业研究制定混凝土、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检验等团体标准,装配式建筑BIM应用和一体化装饰装修团体标准。支持企业组织研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产品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企业开展装配式技术研究、高效装配化施工关键技术研究、装配式结构耐久性关键技术研究以及高效可靠预制围护墙和内隔墙研发及施工工艺研究等,实现可复制可推广的结构体系,提高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知识进中小学科普活动。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绿色消费宣传活动,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鼓励使用环保装修材料、绿色能源,引导公众采购绿色产品及服务。加强绿色生产宣传引导,推动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促进商贸流通企业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绿色商品有效供给。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生产,以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不断强化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鼓励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推进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纳入碳市场管控的重点排放企业,应按照国家要求公开相关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引导企业积极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外贸产品。
山东省为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深化住建领域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绿色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近日合肥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全市装配式建筑管理,推行样板引路制度,提升房屋质量和建设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省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加快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庆阳市印发《庆阳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重点工作任务》。
红河州印发《红河州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