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迈德股份有限公司!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新闻资讯>总亩数的10%应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台州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

总亩数的10%应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台州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

作者:智迈德 时间:2023-10-09 16:54:18 点击:0
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近期,台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

全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其中公建项目应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自2023年11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住宅项目不小于总亩数的10%应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高装配率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推进装配式装修部品基地建设,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

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可优先认定市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择优推荐参评省级和国家级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荣誉的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其中钢结构工业化基地奖励分别增加100万元、50万元

对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或超低(近零)能耗或装配化装修的商品房项目可进行容积率奖励,采用钢结构装配式的商品房项目,不超过规划地上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的4%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规划各单体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其计容建筑面积的5%,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相关要求评价,达到A级、AA级、AAA级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分别不超过规划各单体计容建筑面积的2%、3%、4%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规划各单体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其计容建筑面积的5%。

相关资讯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