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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以上装配式,大型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

作者:智迈德 时间:2024-08-17 14:33:34 点击:0
近日,广东佛山发布《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第一次修订稿),办法提出:

2025年我市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70%以上。2030年我市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50%以上。
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发展。涵盖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装备制造、科技研发、使用维护全链条。重点扶持国家级和省级装配式建筑研发基地的建立与发展,扶持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制造、运输、施工等企业的发展,推动预制构件、部品部件在房屋建筑项目中应用。
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和设计—制造—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MPC)模式。在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工业厂房建造中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建造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自愿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且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要求的建设项目,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3%不计入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应计容但不计容面积不得超过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的3%,同时不超过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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